【轉載】永續經營大趨勢論壇/黃啟瑞:兩個方法防杜「漂綠」

2021-06-03

轉載來源:經濟日報
記者:蔡靜紋/台北報導

永續議題已成為趨勢,卻不時冒出企業、基金「漂綠」、「漂永續」的疑慮。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教授黃啟瑞表示,杜絕企業或金融產品「漂綠」行為,要從兩大面向著手,一是需要政府修復永續投資相關規則,制訂全球適用、統一的法規,二是透過揭露遏止。

 

黃啟瑞指出,2020年歐盟委員會行動方案新增的《分類規範》(Taxonomy Regulation)與2021年3月10日剛上路的《永續金融揭露規範》(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, SFDR),可使金融市場有規則可循,透過統一標準去揭露和審視ESG的落實程度。

 

《分類規範》明確定義環境永續的六大目標圖,包括減緩氣候變遷、氣候變遷調適、保護海洋和水資源、轉型為循環經濟、汙染的防治與控管、保護與重建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。為符合分類法,資產管理者須披露其在分類法相關活動中管理的基金資產比例,以確保投資者將資金適當地用於「綠色」項目,除建構綠色指標外,也能減少混水摸魚的漂綠基金。

 

據晨星資料統計,歐洲3,196支永續基金中,至少有250檔傳統基金產品陸續被重新包裝為永續基金。隨著愈來愈多基金披上「永續」外衣,SFDR規範,在歐洲銷售的基金,若將ESG納入投資流程,必須在產品層面詳細揭露ESG資訊。揭露項目有三,分別是永續性風險政策、不利的永續性影響、產品級別揭露。

 

黃啟瑞認為,為永續基金分類的最大好處在於建立一致性與可比性,協助投資人在五花八門的ESG基金中,做出梳理與分類,進而拒絕自我漂綠的金融產品。

 

對於台灣基金產品管理,黃啟瑞表示,金管會證期局初步是規劃師法香港的綠色與ESG基金揭露準則,7月起對國內投信發行ESG相關主題基金採取更明確的新審查標準。現行基金投資標的大部分偏重「公司治理」,而環保、永續、企業社會責任的比重偏低,未來應強化與國際接軌的認證標準或指標,如碳足跡、企業獲利來自綠色或ESG比重等。